次日。
今儿个对百花城群众而言,算是个特别的日子。
不是因为今天是什么大喜的日子,也并非是什么值得纪念的节日。
仅仅是因为百花城的公审,时隔四年再次出现在了大众的视野范围之中。
没错。
时隔四年的公审。
倘若只是如此,还不足以激起整座百花城的兴趣。
真正让人们发自内心地想要去凑个热闹的,是这次公审的两大主角。
百花城的名人,陈安宁。
以及城主府的良卫官,孙则。
百花城神医陈安宁状告城主府官员——就这标题听着就让人有想点进去的**。
公审所在之地是位于城主府前所设立的百花门,这听上去像是专门的刑事办案机构的地方,实际上……
实际上就是专门办案的地方。
只不过大多数时候,百花门都是被闲置的。
理由很简单,一般抓到犯人当场就把罪给定了,大家都懒得去搞个什么花里胡哨的审判,罪轻的稍微惩罚一下便是,罪重的直接扔进地牢里关着,实在罪大恶极的,找个好机会拉出去斩了。
这也直接表现出这方世界的法律体系十分初始,没有特别完整且严苛的办案条例,基本上定罪的轻重全靠审判者个人,除非定得特别离谱,引起了大众的强烈反对,否则如何量刑都是随心所欲的。
而百花门的捕快大多也只是个名头,他们的本质身份还是城主府的官员。
但这次的公审就不太一样了。
因为事儿闹得实在太他娘的大了。
陈安宁,百花城风云人物。
在昨日一夜之间,陈安宁要状告城主府官员一事传遍了整座百花城。
一时之间,百花城内闹得那是沸沸扬扬。
众所周知,人类最原始的本能之一就是吃瓜,越甜越好,越大越好!
当整座百花城大大小小的人物全都对此事感兴趣之时,这城主府想不受理此次的公审都不行。
“你看看你闹出来的这什么事……”
百花门。
公审台后方。
换上了一身城主府官员的紫裘长衫,体态瘦削的苍髯老者不满地望向前方的青年。
孙则漫不经心地回望那老者一眼,淡道:“不就是一场公审么,应付过去便就完了。”
“应付过去?”老者阴冷地道:“你当真觉得那陈大夫是个傻子不成?他若是没点准备,又怎么可能会来公审?况且你仔细想想,一夜之间满城皆是他要开公审的消息,这定然是他自己主动传播开来的,他若是没点能耐,又怎敢如此嚣张地号召这么多人来参加公审?”
“你知不知道这次的破事儿真捅到城主那儿去了,他这回也会来听公审,以他和陈安宁的关系,他定然是站在陈安宁那一边的。”
孙则闻言,淡漠地看了眼老者:“你放心,他拿不出证据来,况且就算城主站在他那一边又如何?这次来公审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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